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法院“江淮风暴”专项执行活动的部署,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7月27日,涡阳法院开展“江淮风暴”惠民暖企专项集中执行活动,院党组书记、院长怀峰靠前指挥,带队执行。
“按照预定方案,集中执行活动开始!”凌晨6点整,法院52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、整装待发,院长怀峰与执行局负责人刘志刚作动员讲话,要求全体执行干警统一思想、突出重点、精准发力,推动活动高效开展。执行干警兵分三路,以决战决胜之姿分赴各执行现场,针对不同案情分工协作,灵活运用执行措施,在善意文明执行的同时,依法进行拘传和拘留。
申请执行人涡阳县某银行与被执行人蒋某某、杨某某、张某某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,蒋某某、杨某某为实际借款人,张某某为借款进行担保,承担连带责任。该案执行中,法院未发现蒋某某、杨某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,张某某以借款非其使用为由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。活动当天,执行干警在申请执行人的配合下将张某某拘传到法院,向张某某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,释明连带责任保证人的清偿义务和追偿权利。经过执行干警释法说理后,张某某表示明白了法律规定、认识了自身错误,随即当场履行了剩余债务,案件顺利执行完毕。 申请执行人孙某与被执行人姜某、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,因被执行人名下的一处房产经两次司法拍卖均已流拍,经申请执行人同意,法院裁定以流拍价将该房屋向申请执行人抵偿,但在后期房屋交付中,被执行人不予配合。活动当日,执行干警在做好准备工作后驱车前往,在做好被执行人稳控的同时,对腾退情况及相关物品作详细记录。整个执行工作秩序尽然,几小时工作后,腾退工作顺利结束,房屋顺利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。 本次执行专项活动共拘传11人,拘留4人,搜查6次,腾退住宅一套120平方米,执行完毕3件,达成和解4件,执行到位23.85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