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,全国法院系统197个单位、198名同志受到表彰。其中,涡阳法院花沟法庭庭长张蕊获得“全国法院先进个人”称号。
张蕊,女,1980年5月出生,中共党员,2011年10月参加法院工作,现任涡阳县人民法院花沟法庭庭长。工作中,她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勤奋工作,忠于职守、勇于担当,积极主动化解矛盾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。
张蕊曾荣获市个人三等功、全市法院先进个人、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典型、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、市政法系统“十佳药都政法卫士”、“涡阳县政法系统先进模范”“涡阳县三八红旗手”、“最美退役军人”等称号。